一市民反映:2012年01月21日下午,來電人兒子在德州東站打車到堤嶺村,出租車魯NT1698沒有打表,收取40元,來電人認為不合理,要求合理解釋。
承辦單位市交通局辦理結果:交通局道路運輸處出租科及時與來電人聯(lián)系,向來電人解釋情況,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市場管理、加大執(zhí)法力度,并要求駕駛員向該來電人致歉。
記者 孫向林 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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