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? 據1月10日河南電視臺報道,河南永城的小新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感染了艾滋病毒。去年三月,他和女友在結婚登記當天去醫(yī)院婚檢,當時女友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毒,但女友選擇了隱瞞,而醫(yī)生的說法是“一切正常”?;楹螅⌒赂腥玖税滩《?。面對悲劇,他將醫(yī)院和疾控中心告上法庭。
??? 這是一起本不該發(fā)生的悲劇。但由于妻子隱瞞、醫(yī)生說謊,一切已無法挽回。個案背后折射出的是我國防艾的制度性問題,即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毒,另一方該有知情權嗎?又該通過何種途徑知情?
??? 現實中,夫妻一方感染艾滋,雖然多數人能坦誠告知配偶,但也有人選擇隱瞞。比如本案,婚檢時妻子已查出感染艾滋病毒,且在疾控中心早有備案,但真相被隱瞞了。妻子的隱瞞,可能出于維護婚姻的目的,而醫(yī)生的說法是尊重患者隱私,無權告知。那么,患者的隱私權和配偶的知情權究竟孰輕孰重?
??? 無論是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法》、《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》,還是《艾滋病防治條例》,都明確規(guī)定了保護患者的隱私權,未經本人同意,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公開患者信息??梢?,從法律上講,本案中醫(yī)院和疾控中心只告知患者本人、不告知配偶的做法,于法有據。
??? 雖然如此,法律法規(guī)同時也明確了配偶的知情權?!栋滩》乐螚l例》規(guī)定,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履行相應義務,其中包括:將感染或者發(fā)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;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,防止感染他人。妻子隱瞞真相,并導致丈夫感染,屬違法行為,其婚姻關系亦屬無效,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
??? 就是說,患者的隱私權和配偶的知情權同樣受法律保護,但當二者產生沖突時,法律只規(guī)定了患者告知配偶的義務,并未明確醫(yī)院和疾控中心的告知義務。所以,一旦夫妻一方選擇隱瞞,另一方感染的幾率大增,即使事后隱瞞者受到懲罰,但悲劇已發(fā)生。這是我國防艾控艾工作的制度漏洞。
??? 從法理上講,如果患者的隱瞞可能傷害到配偶的生命安全,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,患者的隱私權就要讓渡給配偶的生命健康權。目前,云南、廣西等省份在地方立法上已經開了先河,如果艾滋病患者或者病毒感染者不主動告知其配偶或者與其發(fā)生性關系的人,當地疾控部門有權告知。
??? 鑒于我國防艾的嚴峻形勢,立法層面應正視并及時彌補這一制度漏洞,在保護患者隱私權的同時,也保護好每一個公民的生命健康權。
晚報評論員陳廣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