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媒體報道,近日,在陜西西安,一位老太太抱著孩子上公交車,司機梁師傅用廣播和喊話提醒乘客讓座,全車遲遲不見有人行動,梁師傅索性將車停下。大概過了5分鐘,一位中年男乘客站起身,給這位老人讓了座,梁師傅才重新啟動了車子。
從情理上來說,遇到老弱病殘孕應該讓座,這沒的說。司機希望其他乘客給抱小孩的老人讓座這一初衷并沒有錯,車上部分乘客的公德心也確實有待提高。
但需要明確的是,給有需要的人讓座是一種美德,而不是法定的義務。況且那些沒抱小孩的年輕乘客難道就沒有不方便的時候嗎?如果當時車上還有乘客趕時間怎么辦?這位司機通過停車的方式逼迫乘客讓座,顯然是以善意之名侵犯了車上其他乘客的權利。
進一步剖析,司機的行為其實還可以解讀為一種小權利的體現(xiàn)——你們不讓座我就不開車,看誰耗得過誰?更不要說這種任意停車的行為還有可能違反交通法規(guī)、影響正常交通秩序。我們提倡道德,卻不應該鼓勵綁架道德。要知道“禮讓”本是與“文明”相搭配的,若是與“強迫”組詞,那就完全變了味兒。
(@潘玉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