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? 本報評論員? 陳廣江
??? 9月18日晚10點,在山東建筑大學東校區(qū),剛拿到駕照的男青年孫某駕駛一輛白色現(xiàn)代轎車在校內(nèi)操場內(nèi)飆車時,因失控撞上在操場旁邊和同學聊天的大一新生小宋,致使該女生的左腿被碾碎并截肢,右腿骨折。目前,肇事者孫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被刑事拘留。
??? 新車,新手,大學操場飆車、漂移,一個18歲花季女孩的命運就這樣被無情地改寫了,令人痛心不已。肇事者必將受到良心的譴責和法律的懲罰,但這起慘劇所暴露出的校園安全管理漏洞令人深思。校外車輛交錢即可出入校園,大學操場上都能玩飆車,高校的安全管理責任“漂移”到哪里去了?
??? 無論從哪方面講,這都是一起不該發(fā)生的慘劇。巴掌大的操場,本是供師生散步、健身、休息的最安全場所,人們做夢都想不到會有菜鳥新手玩危險的漂移。但從另一角度看,事故隱患早已埋下:社會外來車輛交錢即可隨意出入校園,“外來車輛謝絕入內(nèi)”的制度淪為空文,網(wǎng)上視頻顯示,早在三年前就有轎車在該操場玩漂移。
??? 我們不知道事發(fā)時的具體車速,也不知道肇事者是否患了“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”,但從事故慘烈程度看,“操場飆車”行為的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而令人心寒的是,面對一起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,面對被撞致殘的無辜女孩,學校的第一反應竟然是連夜刪帖!用這種瞞和捂的態(tài)度面對輿情,無疑是往女孩家人的傷口上撒鹽。
??? 這起慘劇也再次引發(fā)公眾對校園安全的關(guān)注和焦慮。雖然各高校都把“外來車輛禁止入內(nèi)”的警告牌擺放于顯眼位置,但實際上很多高校要么放任自流,要么交錢即可隨意出入。當然,高校還沒有窮到在乎這點小錢的程度,而是管理者根本沒有把安全責任放在心上。早在2010年,河北大學“我爸是李剛”事件已給校園安全敲響警鐘,但令人費解的是,校內(nèi)交通事故依舊屢屢發(fā)生。
??? 回到本案上來,肇事者必須嚴懲,高校管理者也難逃其責。但個案之外,我們期待高校管理者不要喪失了起碼的責任心,守住安全底線。